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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日期: 2015-05-22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就诊医院?
答:参保人员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门诊就医实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度。
2、参保人领到社保卡后,可以去哪些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答: 可以去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专科、A类医院就医。(老年人与无业居民门诊就医须执行社区首诊制)
3、什么情况下未持社保卡就医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可报销?
答:参保人员因急诊未持卡、企业欠费、参保后未发卡及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的, 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需进行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以及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需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就医时无须持社保卡,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按照原流程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A类医院有哪些?
答: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北大第一医院、协和医院、人民医院、北大第三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医院、朝阳医院、中日友好医院、首钢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房山区良乡医院、大兴区人民医院、天坛医院、石景山医院、世纪坛医院。
5、参保人选择了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否到其上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
答:不可以,参保人需要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定点医院。
6、社保卡补办过程中怎么办?
答:在社保卡补办的过程中,如果您病了,也不用着急。在补办新卡时,社保卡服务网点会为您开具一张《补(换)卡证明》,您可以拿着《补(换)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原规定报销。
7、哪些情形需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
答:(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
    (2)残疾军人新参保;
    (3)转换医疗保险险种;
    (4)特殊病种审批;
    (5)手册丢失补领手册。
由参保单位持卡,到区县社保中心或区县医保中心办理。
预防保健:84712717 健康体检:64731921 医疗咨询:64750202 口腔咨询:84780581 行政办公:64707662 医疗投诉:647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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