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迁入、迁出
日期: 2014-02-14
儿童保健迁入条件
1、居住证明:可以证明儿童在我管段内长期居住的纸质证明,如居委会证明、房本、居住证等。
2、0-3岁未入园儿童迁入:家长还需携带北京市儿童保健本、接种本(若曾在北京市其他保健科保健过的儿童必须在此保健科办理系统和纸质迁出手续后方可迁入)。
3、3岁以上儿童迁入:家长还需接种本(若曾在北京市其他保健科保健过的儿童必须在此保健科办理系统与纸质迁出手续后方可迁入)。
新生儿迁入须知
1、儿童与母亲现居住在我管段且母孕期在我市建立母子健康档案者,可以办理新生儿访视迁入手续。
2、在我科接种疫苗,必须携带以下证件:母子健康档案、母亲与儿童的出院诊断证明、听力筛查单、疾病筛查单、母亲身份证号、卡介苗、乙肝接种证明、居住证明(居委会证明、房本、居住证等)。
3、不在我科接种疫苗,只需携带母子健康档案、母亲与儿童的出院诊断证明、听力筛查单、疾病筛查单,不需母亲身份证号、卡介苗、乙肝接种证明即可。
儿童保健迁出
家长携带接种本周一或周三下午来我科室门诊大厅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