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质量管理办法
日期: 2010-04-27
一、管理活动参加人员及主要内容
1、病案小组活动时间:每周四下午3:00—5:00
2、参加人员:病案小组成员,以及一位门诊医生和一位卫生站医生。
3、活动内容:
(1)检查中心病案书写情况,每月为每位医生评分一次,并将所存在的问题告知医生本人。
(2)修订本中心病案书写标准,站与中心互查标准,并针对互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管理工作细则
1、每周医生组例会时公布病案检查更新内容,请各位医生互相转达;夜班无法参会人员请及时查阅二楼医生组电脑中“查阅”文件夹中“病案”文件,不再另行通知,故医生组例会一旦公布,视同全中心医生都已通知。
2、每周四下午检查病历结果,周五早晨交班会通报。
3、坚决执行“未写病历为‘0’分”规定。
4、查当月病历,若首页等缺项,如之前的大夫未填全,但当前大夫写病历时未补上,仍缺项,扣当前大夫分数。
5、无处方权的大夫书写的病历,必须要拿给当班大夫修改并签字,否则无处方权医生当月病案“0”分。
6、各诊室设定的病案负责医生,负责该诊室其他医生的病案检查:一诊室:付典海;二诊室:赵光辉;三诊室:许磊;四诊室:李淑文;医办室:邹丽娜、杜凤东。
7、接第一次输液处置单的护士负责收取患者病历,医生如当时病历尚未完成,应告诉患者向接单护士交代清楚,并于当日完成,将病历完成后交二楼医生(急诊病历必须当时完成)。
三、检查标准(参照2010年病历管理实施细则(2010年3月11日修订版)执行)
四、奖罚措施
1、制定百分制考核制度,每月考核成绩上网,排前3名者在医生组例会及网上提出表扬。
2、对病案书写质量差,经提出仍不纠正者采取罚款措施。
附:病历检查表格
病历每月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