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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户解决办法来啦,就差执行了——赖不赖政就看执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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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4:05: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酒仙桥老居民了 于 2019-4-4 14:05 编辑

       “最好别拆了,这一说拆兄弟姐妹都冒出来找我要房子,我有房子还住这!”  “我也想拆啊,可是兄弟姐妹们不允许啊”  “跟我要100万,我说你都不住这,那他也要,我连10万都没有”,最近,晚上聊天总会时不时的听到这些话,话语中充满了那些没有房改居民内心的期盼和无奈。期盼——这里实在是脏乱差,赶紧拆了吧,无奈——没有法律法规能够解决现在问题?我住在酒仙桥时间比较久了,也算是老人了,之前提到由于酒拆项目时间太久,很多老人都去世了,导致很多都是卡在了变更承租人这里,难道真的没有办法解决吗?答案是——有!!!我用了3天时间从“了解”到“研究”再到“结论”,得出的结论就是——300户解决办法来啦,就差执行了——赖不赖政就看执不执行!
      下面我来讲解下我所了解到的、所看到的、所得到的:
      经过初步了解,得知第一,公房不是遗产,不能走继承法!第二,法院不受理,因为是公房,不是遗产!第三,承租人变给谁,产权单位说了算。那么产权单位是随便想变谁就变谁吗?带着这个疑问,我先是看了看酒仙桥房改售房的公告,我仔细研究,发现公告里写了一条解决的方法。我又特意上网查了查这到底是个什么文件,发现内容很丰富。
      先来说说这个206,不显山不露水的藏在了房改售房方案中,我上网查了查,发现这个文件里边把承租人的范围缩小了很多,首先必须户口在这,其次真的住这,最后他处无房。我就突然想到晚上和邻居聊天,好多没有变更的居民说“兄弟姐妹都不住这还来找我要100万”  “要我先给50万才肯去公证”  “变不了,耗着吧,把我姐耗死就能变了”这类的话,如果按照这个文件执行,他们的问题很多就能够解决了。那么产权单位明明贴出了这个文件,为什么还要折腾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人去公证呢?还是因为怕担责任,也就是赖政。
      再来看看最近的以及比较知名的拆迁项目是怎么解决这方面问题的。
      可以看得出来,这些拆迁补偿方案都在缩小符合变更承租人的范围,新的承租人必须户口在这里而且确实住在这里,这也体现了总书记说房子是用来住的这句话,住——才是根本。当那些居民说兄弟姐妹都来争,我问他:他们住这里吗?他们回答:住个屁,不拆好着呢,一拆就来找我要钱了。我又结合我所了解到的10几家没有变更的居民,他们当中大都是只有一人符合上面这些规定的,也就是很明确,只能变到这一个人头上,为何产权单位还要让他处有住房,户口不在这的兄弟姐妹一起公证呢,原因刚刚说了,他们不想承担责任,也就是赖政!调查研究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其他拆迁工程都在执行各种文件,努力把确定新承租人这块儿的范围想方设法的缩小,而我们的产权单位却想方设法的扩大,制造矛盾。变更承租人以及确定新的承租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真的是一件非常小的事,甚至白纸坊为了加快推动拆迁进程,产权单位直接执行了谁交房租变给谁的方法。当然谁交房租说明谁住这,这一点还是和刚刚提到的“住才是根本”相对应。
      如果真想拆,确定个承租人这种小事情,很容易的,如果不想拆,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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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5 14:17: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军歌嘹亮 发表于 2019-4-25 09:15
《全面正确解读相关征收政策》:
1.本次酒仙桥旧改不采用京建法(2012)19号文件;而以590牵头,实施采用 ...

我认为必须先房改,再出方案,否则房改300多户不完成,最后出方案又有什么用?很难达到启动比例,耽误的还是自己事。现在情况是,摆着300多户放在那里,产权单位却不说怎么解决,真解决了300多户的问题,接下来还有可能会比较顺利,不解决出了方案也没用,达不到签字比例怎么弄?搁置?失败?所以产权单位强制按照变更承租人规定进行强制变更是最快、最直接、最权威的,我不止一次说过,等待300多户自己家庭商量3年也没戏,而产权单位用206文件强制变更真的只需要1天时间就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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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6 23:06: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rmzxbzbs 发表于 2019-5-6 20:15
如果,你租别人的房子,遇上房改,是不是你住这个房子就是你的呢?很显然,法制社会更重视有效“契约”。 ...

你说的收回这种情况是在无人符合206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进行的,而且是有可能,但不会。我在久隆和邻居聊天,得知,好多户都是不住这的兄弟姐妹听说拆迁了,才过来要房子,甚至有人户口都不在这。而且这个房子和现在的租房还不一样,这个是历史遗留问题,是以前的福利分房。叫做单位产权,我们现在所说的租房是个人产权,206是对于直管公房而言的,自管公房现在也都按照206执行,这个倒是没问题。假设产权单位去收房(房内有符合206的人),那么法院是不会判单位赢的,因为必须要解决房屋内人员居住问题。你可以看看其他区拆迁的强制执行公告,都是说房屋要收回进行强拆,请你某某日前搬到某某处,这个某某处就是新的回迁房。你能找到一个公告说,请你搬走,没有房屋调剂,爱住哪住哪去吗,绝对找不到,因为这种历史遗留的公房,遇到拆迁,必须要解决实际居住人居住问题,不能拆了没地住了,这是法律不允许的。现在很多人天真认为产权单位赶紧收回就好了,能收,电控这帮人早就收了,你当他们傻啊。这帮人很会算计,比猴都精。你知道我现在考虑什么吗?我现在想的是,如果酒仙桥拆迁再拖个几年,拖到户里没有一人能够符合206了,是不是产权单位真的就能强制收回了?这个真不好说,所以拖的越长,电控越赢。进而导致他们根本不会着急,越往后他们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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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6 22:46: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笨笨的小猪 发表于 2019-5-6 19:51
不是遗产就应该谁实际居住,户口在这里就把承租权变更给谁。先变更承租人然后新的承租人再去参与房改售房。 ...

你说的一点没错,206也是这个意思——谁实际居住变给谁,关键代表学问也有限,他们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206这个文件,他们会关心有关补偿的文件,因为和他们有利益关系,而206不涉及大多人的利益,所以没人关心,但现在这一步,已经到了不得不关心、不得不重视、不得不研究206文件的地步,确实希望代表们能够研究一下206,去和单位沟通。酒仙桥拆迁工程庞大,当时公示的那几个文件,没有一个没有用,代表们不能丢下206,不然真的拆不成。我之所以再三强调206,就是因为酒仙桥拆迁不适用继承法,只能用这个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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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6 19:51:19 | 只看该作者
不是遗产就应该谁实际居住,户口在这里就把承租权变更给谁。先变更承租人然后新的承租人再去参与房改售房。代表呢?热心群众们呢?应该赶紧找产权单位交涉这个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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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6 14:53: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大屯子 发表于 2019-4-26 10:51
如果产权单位不解决300户签字的问题,那酒仙桥拆迁就永远解决不了。
拆迁方难道不知道会有人不签字房改吗 ...

确实是这样,不解决300多户,真的是解决不了酒仙桥拆迁,您可以想想,现在300多户到时候出方案肯定没法签字吧,然后已经预签的肯定会有一定数量不签正式方案,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还没开始,就已经确定有300多户肯定不能同意正式方案了,再加上那些到时候真不同意的人,加起来,肯定无法达到启动比例。而如果把300多户问题解决了,这样正式签订的时候,不同意的人数是从0开始往上升,不解决300户,正式签订的时候,不同意的人数是从300往上升。不解决,失败率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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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6 13:49: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军歌嘹亮 发表于 2019-4-26 12:14
暂时把房改完成,不让他们落任何的口实借口,赶紧出台“方案”才是主要是酒仙桥邻居们的明智之举。过了五 ...

你不知道,好多家庭有矛盾无法去公证的,这个公证走的是遗产公证,是错误的,因为这不是遗产。所以必须产权单位强制变更。好多人自发组织去调解,我就说,你一天调解一户,要1年,产权单位强制执行只需要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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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10 14:06:0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单位的程序走的是遗产公证,这个方向就错了。因为这个根本就不是遗产,租户没权利来定房子给谁。还是得产权单位根据206文件强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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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5:38: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的确是好方法。相信他们干这个行业的,早就知道这个办法了,就是不执行,装腔作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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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5:00: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见利忘情太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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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5:21:08 | 只看该作者
想拆早就拆了,不想拆有10000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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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7:59: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诚实人说诚实话,我周围三户符合法律变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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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8:16: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诚实人说诚实话,我周围三户符合法律变更条件产权单位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北京市所有的地方拆迁都是按照户口及实际居住情况变更新承租人的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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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9:51: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以实际居住人为标准,变更产权人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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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5 08:54:36 | 只看该作者
谁先签谁先住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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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5 21:03:26 | 只看该作者
   据说东坝正在加快启动库房占地的腾退,用来盖拆迁安置房,估计电控也做不到装傻、装死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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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08:32:51 | 只看该作者
zxm14145297 发表于 2019-4-5 21:03
据说东坝正在加快启动库房占地的腾退,用来盖拆迁安置房,估计电控也做不到装傻、装死太久了.

现在规定先补偿在拆迁。等东坝那边腾退好了楼盖起来最少得四五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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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09:06:43 | 只看该作者
朝阳区政府和电控能把酒拆拖到"十三"五之后? 估计他们没这个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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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09:52:15 | 只看该作者
要100万是多点,50万还说得通的,应该补偿一些给兄弟姐妹,可以换位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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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10:41: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您还是没了解,500也不可能,为什么?因为都不说话了,请产权单位按规矩出牌(执行北京市2017,206号文)变更新的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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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8 15:03: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错,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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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9 13:48:29 | 只看该作者
产权单位应当担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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